广东拘役和拘留是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两个不同概念。被拘役的人员可以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行改正,不需要立案和检察机关的介入,并且一般不会对个人的自由权造成严重限制。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进行进一步调查。因此,广东拘役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在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和对被执行人员的自由权限制上有所区别。
广东拘役和拘留是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两个不同概念。
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被拘役的人员可以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行改正,不需要立案和检察机关的介入,并且一般不会对个人的自由权造成严重限制。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进行进一步调查。拘留对被拘留人员的自由权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被拘留的人员必须待在指定的场所等待调查、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不得随意离开等。
因此,广东拘役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在适用范围、处理方式和对被执行人员的自由权限制上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