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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3-09-0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法行为人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侵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法行为人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侵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刑事责任为:

1.为非法牟利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非法牟利出售重要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法律还规定,非法出售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在50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出售的数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限额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