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必须达到下列条件:a.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书:被告人没有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书,或者取得的经营许可证书已被吊销、注销或者暂时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书或者未按经营许可证书载明的范围、场所、商品、时间限制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a.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书:被告人没有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书,或者取得的经营许可证书已被吊销、注销或者暂时停业的。
b. 未按经营许可证书载明从事经营活动:被告人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书,但未按照证书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超越了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场所、商品、时间限制从事经营活动。
c. 情节严重:被告人的非法经营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或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3. 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诉的标准为:有医疗器械产品涉及卫生健康安全的,每笔交易货值在1000元以上;其他商品或者服务,每笔交易货值在30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当地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该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