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是指故意虚构、捏造或散布不能证实的恐怖袭击、爆炸、劫持、毒品交易等事件的信息,旨在制造恐慌、恐惧和社会混乱等不良后果。该行为对社会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干扰正常社会生活,同时也给公安机关等各级执法机构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在我国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刑事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的规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由下述构成要件组成:
1. 主体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人;
2. 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即明知所编造的信息是虚假的,并有意欺骗他人;
3. 客观方面以编造、发布、传播等方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
4. 行为具有情节严重,即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等造成较大危害,或者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是指故意虚构、捏造或散布不能证实的恐怖袭击、爆炸、劫持、毒品交易等事件的信息,旨在制造恐慌、恐惧和社会混乱等不良后果。
该行为对社会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干扰正常社会生活,同时也给公安机关等各级执法机构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在我国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刑事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