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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届满不续签要怎么样给经济补偿

时间:2023-09-0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劳动者累计工龄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累计工龄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支付工龄乘以统计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累计工龄满十年的,支付工龄乘以统计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进行具体确认。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继续办理劳动合同,应当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原则;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继续办理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两种经济补偿方式之一:

1. 续工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合同到期后续工的,应当支付续工补偿金。具体金额按照劳动者上一次年度工资的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2. 终止补偿:劳动合同到期而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累计工龄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累计工龄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支付工龄乘以统计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累计工龄满十年的,支付工龄乘以统计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如自行辞职、丧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则不享有以上经济补偿。同时,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进行具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