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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犯罪界定有什么标准

时间:2023-09-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以被告人的主观故意为要素的犯罪,即被告人明知所获取的信息涉及军事秘密,同时也具有获取该信息的非法性质。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111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标准:

1. 非法获取行为:指以采取窃取、抢夺、欺骗、贿赂、渗透、收买、非法获取、非法提供秘密或者其他方法,获取未公开的我国军事秘密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国防利益密切相关的军事秘密行为。

2. 军事秘密的性质:指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安全、军事建设、武器装备研制、军工科研生产技术及其应用、军事情报、军事保密机关工作、战略侦察、军队运动战机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作战体系设计、战争思想和方针、作战设计、武器装备发展、军事理论、军事情报、军队战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秘密。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以被告人的主观故意为要素的犯罪,即被告人明知所获取的信息涉及军事秘密,同时也具有获取该信息的非法性质。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