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最高法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司法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其安全健康成长,并对雇主的违规行为提供法律制裁。
最高法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定义童工和危重劳动:明确了童工的概念,即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定的工作年龄之前从事劳动活动。同时对危重劳动进行明确界定,包括高空作业、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与操作、爆破、隧道、林业、渔业等一系列危险性高、对童工存在较大风险的劳动活动。
2. 禁止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明确规定雇主禁止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保护童工的安全与健康。
3. 制定相关防护措施:明确规定雇主在同意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合适劳动前,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并且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设备,确保童工的安全和健康。
4. 加强对雇主的责任和惩罚措施:明确规定雇主应当履行保护童工安全和健康的职责,对违反规定的雇主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最高法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司法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其安全健康成长,并对雇主的违规行为提供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