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服务

有关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断定方面

时间:2023-09-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税服务 文档下载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我国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的一种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152条规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判断常常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要件,并根据具体案件中的证据、事实等进行分析和判断。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我国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的一种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152条规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司法判定方面,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 职务人员身份: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人员。

2. 担任职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担任职务期间实施犯罪行为,即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权力谋取个人或他人利益。

3. 利用职务便利:犯罪嫌疑人必须利用其所担任的职务便利,通过滥用权力、挪用公款、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犯罪行为。

4. 造成重大损失: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即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

在司法实践中,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判断常常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要件,并根据具体案件中的证据、事实等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司法机关还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情节、违法所得金额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