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与伪证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的对象和犯罪行为的性质。包庇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众多特定的帮助、隐瞒的行为,同时对于包庇的对象有明确的知情状况。伪证罪主要侧重于对证据的篡改、伪造等行为,对判决结果造成不正当影响。伪证罪的犯罪对象是证据,其目的是影响或者改变判决结果,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审理程序。伪证罪的成立需要有明确的伪造意图和虚假材料的提供。
包庇罪与伪证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的对象和犯罪行为的性质。
1. 包庇罪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对已经犯罪的人提供庇护、帮助、隐瞒、警示等行为,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罪主要侧重于对已经犯罪的人的行为,犯罪的对象是犯罪人本身。例如,为已经犯罪的人提供藏匿、伪造证据、虚假证明等帮助,或者向犯罪人泄露警方的追捕行动信息等。包庇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众多特定的帮助、隐瞒的行为,同时对于包庇的对象有明确的知情状况。包庇罪主要是为了惩处那些对犯罪行为持有一定知情,但积极帮助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的人。
2.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法院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影响判决结果的行为。伪证罪主要侧重于对证据的篡改、伪造等行为,对判决结果造成不正当影响。例如,伪造证据材料、虚构证人陈述等。伪证罪的犯罪对象是证据,其目的是影响或者改变判决结果,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审理程序。伪证罪的成立需要有明确的伪造意图和虚假材料的提供。
综上所述,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的性质。包庇罪主要对已经犯罪的人进行帮助、庇护等行为,犯罪对象为犯罪人本身;而伪证罪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犯罪对象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