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对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非法组织,有组织地组织他人买卖血液,且销售的血液来源非法,存在明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这些内容是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对非法组织卖血罪案件进行研究和判断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最高院对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非法组织,有组织地组织他人买卖血液,且销售的血液来源非法,存在明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 血液来源非法的界定:血液来源非法包括以下情形:直接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机构或组织采购,违反血液采供管理规定将违禁血液加工、出售,采购假冒伪劣血液或来源不明的血液等。
3. 非法组织的界定:非法组织是指以非法的形式、方式、手段组织他人执行特定活动的组织形式,或者明知是非法组织的情况下,参与该组织的活动。
4. 社会公共利益明显危害的情形:当血液来源非法时,明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包括可能传播传染病,造成受损血液的使用者身体健康受损,可能引发群体传染等危害。
5. 立案和追究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对非法组织卖血罪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究,并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些内容是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对非法组织卖血罪案件进行研究和判断时的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