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期限是指行政机关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该决定的要求。在需调查的案件中,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涉及行政机关自行决定的案件,如商务机关的商务决定等,行政机关应当在制定决定时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同时,申请复议人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投诉,要求其督促履行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期限是指行政机关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履行该决定的要求。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履行复议决定。在需调查的案件中,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涉及行政机关自行决定的案件,如商务机关的商务决定等,行政机关应当在制定决定时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如果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复议决定,应当将原因告知申请复议人,并说明延长履行期限的理由。同时,申请复议人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投诉,要求其督促履行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