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主观方面要求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以非法获取国有资产为目的进行各种犯罪行为。同时,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一种主观上的故意犯罪,对于与私分国有资产罪具体犯罪行为有关的法定情节是比较详细明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属于国家、集体的土地、矿藏、矿泉水、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剥夺、转让、非法占有或者大量囤积、非法出售的行为。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属于国有、集体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资产截留、转移、挤占、窃取、抢夺、隐匿、转让给他人或者自己以非法手段侵吞、非法占有他人的国有、集体资产的行为。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国有、集体的金融、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典当等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业务经营组织的资产占有、转让、挪用、骗取、窃取、抢夺、隐匿、侵吞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发放贷款、倒卖国家债券、盗刷信用卡、窃取密码等行为。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国有、集体的重要设备、器材、物资、工程款项、工程抢运资财等资产非法占有、转让、窃取、骗取、抢夺、囤积、私分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主观方面要求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以非法获取国有资产为目的进行各种犯罪行为。同时,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一种主观上的故意犯罪,对于与私分国有资产罪具体犯罪行为有关的法定情节是比较详细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