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中小学生入学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北京市居民子女在本市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我区将对非京籍小学生进行初审。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时间: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局请认真审查所需材料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区教育局提交。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局日期:2023年X月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生入学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北京市居民子女在本市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我区将对非京籍小学生进行初审。
经初步审核,我区已确定您孩子为非京籍小学生,因此特向您发布本通知,以便您了解并配合相关工作。
根据我区教育局的规定,非京籍小学生入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北京市就业或常住;
2. 学生与北京市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有效的住所证明材料;
3. 学生年龄符合北京市小学入学的年龄要求;
请您携带下列材料到我区教育局进行初审手续:
1. 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学生与父母在北京市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学生在北京市的就业证明或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学生的照片2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
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时间: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局(具体地址请参见附件)
请认真审查所需材料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区教育局提交。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区教育局相关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祝愿您和您的孩子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一切顺利!
敬祝安康!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局
日期: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