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7月1日至7月15日,报送对象为住所地省级市监部门。而市监部门亦鼓励平台经营者与其建立开放数据接口等形式的自动化信息报送机制。但针对税务部门报送义务细则,目前尚未出台对应的管理办法。
如何给企业搭建云服务平台,并分析云服务给企业带来哪些效益
企业要想在自己本来的业务之外再增加云服务项目,不管其经济目的是什么,企业开始搭建商业云之前,搭建云服务时,你的责任和那些规模更大的面向公众的云计算提供商是一样的;包括数据存储在哪里,如何获得数据,还有任何安全或管理事项。这就要求你必须了解数据和元数据的物理地点,以及从源系统到承载云服务系统的集成路径。
选择最好的外部化和管理途径。这主要是指服务呈现的机制,包括具体使用什么样的技术。很多公司都提供API管理技术,既有软件形式的也有云计算形式。然而,更重要的是考虑这些服务在生产过程中要怎样管理,包括用户接入验证和防止服务饱和。服务管理技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云服务的好处
云计算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以下好处:
一、云计算降低了技术开发成本
大多数中小企业并没有庞大的IT预算开支,处理技术采购方面问题的精力也相当有限。我们需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方面。这也中小企业的共同点。使用云计算服务,如icloud,比购买一般的物理硬件要便宜得多,那么中小企业就可以摆脱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事实上,在icloud拥有的5GB的免费存储空间已经足够的存储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工作文件备份了,这可以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成本效益益。
云计算到底可以为企业节 省多少钱呢?这是一个很难被量化的问题,但我可以大胆地猜测企业局部IT设备备,可以以每年数百甚至数千的数量增长。而使用云服务,这部分开支就节省了。
二、数据可以在任何地方被访问
“云”带给了更大的灵活性和移动性,使用云,可以让企业在一台机器上开始工作并且在另外一台机器上完成它。而这一切不受空间限制。并且,企业可以将数据访问扩展到多种设备 --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使用Google Doc,企业可以随时、随地访问、编辑、删除工作文件。并且,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实时协作也可以大量节省编辑文件的时间。
三、灵活扩展IT需求
当你购买硬件和软件,你需要支付固定的费用,在这些软、硬件损坏之前你必需一直使用它。但,使用云服务,企业可以拥有更灵活的选择,企业可以在任何时间并且花费很少的前提下,停止使用你现在所不需要的东西。
四、云计算使企业经营变得更加轻松
在小企业中,你可能身兼数职,而大规模的IT部署需要一位管理员时刻保持在最佳状态。云服务可以在管理方面为企业提供高效计划。如,业务协作服务,可以轻易的判断它在IT方面是不是专家,从而帮助我节省更多的钱。
五、统一平台
中小企业中,可能运行多个设备。如,桌面是Mac的,笔记本电脑是戴尔公司出产的,和一个iPad平板电脑。在云服务平台中应用和硬件平台不直接关联,从而消除了同一程序的多个版本的软件需要。
网络平台该如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作者:高亚平律师团队
引 言
基于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数量庞大,交易信息复杂,相关部门很难实现直接有效的监管。因此,作为平台的搭建者以及数据信息的掌控者,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负有协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称“市监部门”)与税务部门监管的责任,以提高其监管效率。对此,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及已经颁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作为对平台重要的监管法律依据,分别针对平台经营者制定了与市监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协作义务。
然而,基于平台数据涉及平台自身、平台内经营者与公众等多元利益,平台数据报送义务与责任边界在哪里?平台履行数据报送义务是否需要获得平台内经营者授权?如果发生数据安全问题平台又该如何应对?
对此,本文就《电子商务法》及《管理办法》中针对平台经营者向市监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报送义务进行梳理并作深入评析,明确平台经营者的信息报送义务及具体途径,引导平台聚焦“报送”责任,合规 健康 发展。
01 市监部门报送义务要点
第一, 身份信息报送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需要按照规定向市监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
具体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7月1日至7月15日,报送对象为住所地省级市监部门。
第二, 交易信息报送
针对交易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规定平台经营者需报送的信息为特定时段、特定品类、特定区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销售额等数据信息;报送对象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总局授权的省级市监部门。
第三, 违法行为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负有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监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的义务。
对此,平台经营者需就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即一经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及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违规定情形的,平台经营者需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
对于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云服务、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其亦负有违法行为报送义务,应及时协助市监部门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按照要求提供其掌握的有关数据信息。
第四, 配合措施
除上述报送义务外,《电子商务法》《管理办法》亦制定了平台应当配合律师的措施,如配合市监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同时,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市监部门工作,按照要求提供与监督检查、案件调查、事故处置、消费争议处理等监管执法活动有关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消费支付、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数据信息。
而市监部门亦鼓励平台经营者与其建立开放数据接口等形式的自动化信息报送机制。
02 税务部门报送义务要点
平台经营者需向市监部门报送的信息主要包括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及违法行为信息;需向税务部门报送的信息则主要为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及纳税相关信息。但针对税务部门报送义务细则,目前尚未出台对应的管理办法。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在报送内容方面,平台经营者需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在配合措施方面,平台经营者应当提示依照本法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
03 评析
第一,监管方向正确,责任划分应明晰。 无论是市监部门亦或税务部门,真正有效落实市场主体/纳税主体登记及监管等相关职责的前提,是掌握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交易等相关信息,而平台经营者则是最重要的抓手之一,只有赋予平台经营者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相关登记及监管规定才可实现“靴子落地”。
然而,要求平台履行相应法定义务,并不意味着相关政府职能可以“缺位”,让平台经营者成为监管机关“唯一”的抓手。政府相关部门与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划分应当明晰且边界分明,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在发挥平台经营者协同监管的作用的同时,加强对平台自身及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以形成高效有序的监管体系。
第二,监管细则要够细,足以实操。 从前述规定中可以看出,目前对于平台经营者需向市监部门履行的报送义务已较为详细,其中较为落地的规定是鼓励采用自动化报送模式,即“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市监部门建立开放数据接口等形式的自动化信息报送机制”,只有真正做到接口的开放,为报送提供便利,才能鼓励平台去对接,同时提高监管的效率。
第三,平台报送的数据安全风险不可忽视。 平台经营者数据报送涉及政府、平台自身、平台内经营者及公众等多元利益,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同时,个人信息及企业信息的安全与利益保障亦不容忽略。因此,平台报送/政府索要数据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报送/索要数据的具体规范流程及方式、报送/索要数据的安全保障及责任边界,都是当前亟需明确与规范的问题。唯有如此,方能实现政府、平台、公众等多元利益的均衡。
第四,税务信息的报送细则缺位。 我们看到目前除了《电子商务法》中对平台提及报送义务,并未见相关的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或管理制度与之匹配对应,而《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报送义务又较为宽泛,缺乏实操性及可执行性,从而将该点报送义务划为盲区。
相比之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20年7月发布全球税收报告框架,专门针对共享零工经济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税务报送义务制定了较为详尽的报送指引(即《平台运营商针对共享零工经济中的卖方进行报告的示范规则》(“MRDP”),我们确信,税务部门将很快借鉴此类规则指引,制定针对国内平台经营者的税务信息报送义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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