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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街工商服务大厅(想去北京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有谁知道路线?)

时间:2024-06-1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工商服务 文档下载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B座21层 国都期货北京总部营业部简介:国都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全国性期货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公司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可代理各交易所已上市和全部期货品种的交易、结算及交割。

北京东城期货开户方法汇总

      长江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长江期货北京建国门北大街营业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8年6月15日正式开业。营业部坐落于北京市二环内地标性建筑华润大厦底商,大厦位于建国门立交桥西北角,东邻二环路、南靠长安街、北接金宝街、西望金银街,是建国门商务中心区域。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层103单元
      国元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国元期货北京业务总部成立于2013年1月。本部下辖能源化工部、贵金属事业部及多个业务团队,主要负责北京及周边市场,以及相关产业客户的开发与维护,竭诚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指导,愿与您一同见证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B座21层
      国都期货北京总部
营业部简介: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全国性期货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2.31%的股份,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7.69%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公司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可代理各交易所已上市和全部期货品种的交易、结算及交割。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8层
      中钢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中钢期货北京营业部位于北京东城蒋宅口,往来交通便利。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88号中联大厦701室
      天富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天富期货北京营业部成立于2006年9月,营业部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0号A座301室,营业面积703.83平米,地处北京东二环商务区坐拥北京市重点打造新兴产业金融圈地理优势,交通十分畅达。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0号元嘉国际公寓A座301室
      新湖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成立于1995年,由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8)控股。注册资本2.25亿,净资本5亿多元。2011年8月首批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新湖期货公司拥有上海、郑州、大连三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新湖期货公司坚持走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之路,将产业客户服务视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公司在长三角和珠三角、沿海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设有营业部和事业部团队,业务和服务覆盖全国各个区域。
      新湖期货公司秉承“财富共享才最有价值”的核心理念,以务实、创新、进取的执业精神,合作、共赢、分享的企业文化,为社会和行业发展做出我们的最大努力。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501室
      晟鑫期货北京东直门外大街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外大街营业部成立于2010年7月1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核准(经营许可证号:31671008),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110101013040070)的期货经营机构。
      营业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1203室。地处北京最繁华的CBD商圈,毗邻东直门地铁站和首都机场轻轨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快捷。营业部拥有一流的软硬件设施、布局合理、宽敞明亮、配置完善、为客户营造了舒适、 安静的投资氛围。
      营业部将始终秉承“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传承公司“诚信、规范、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尽心竭力的为社会各界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服务,实现与客户共同发展的最终目标。 ?
      欢迎广大投资者与我们沟通交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投资分析、适时的操作建议,为您实现资金长期稳定增长的梦想。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1203室
      迈科期货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原名:陕西五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3年11月公司进行了重组,更名为: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批经中国证监会核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期货公司(许可证号:31060000),公司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并取得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可以为客户提供境内所有已上市的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的交易和结算服务。公司总部位于古城西安,在北京、上海、深圳、郑州、成都、大连、青岛、榆林、西安、杭州设有十家营业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一号新保利大厦11层C
      大陆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上海大陆期货经纪公司北京营业部成立于1993年,是在北京最早成立的营业部之一。北京建国门北大街营业部处于北京市东城区繁华的商业地段——建国门北大街华润大厦,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 经过多年在北京市场的经营,北京营业部已经在期货市场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优雅的办公环境、规范的运作、快捷的信息、优质的服务已经成为我营业部的标志。北京营业部现拥有一批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于一身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发挥团队精神,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稳健、完善的投资理念,在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中,融入了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为投资者保驾护航,受到了公司客户的普遍称赞。 近三年以来,北京营业部的经营取得了稳健的发展,在北京期货营业部综合排名中一直连续名列三甲。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403
      五矿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五矿期货北京营业部于2010年9月1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隆重开业。这是更名不久的五矿期货进军北京谋求业务拓展的重要举措。北京是我国经济金融决策中心,有着各种天然优势,又是公司股东——中国五矿总部所在地,依托中国五矿金属产业的资源优势,北京营业部致力于产业研究能力的提高与产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将公司在有色金属套期保值和套利上的领先优势辐射到黑色金属等产业。北京营业部作为五矿期货布局华北地区的一个重要桥头堡,将面向我国北方有色金属、钢铁、煤炭等矿产类产品市场,借助中国五矿的品牌优势和自身逐步提高的企业服务能力,向金属行业上下游企业延伸期货服务。同时,北京营业部还加大研发等软硬件投入,以服务大机构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金融期货。
      北京市东城区东环广场写字楼A-6-6F
      永安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是首批获得在京期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之一,也是首家拥有经营场地产权的在京期货经营机构,场地面积1000平米, 地处核心商业区金宝街,交通便利,坐拥城市繁华。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8号华丽大厦6层永安期货
      徽商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徽商期货北京营业部是由北京证监局正式审批,取得《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合法金融分支机构。
      徽商期货北京营业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地铁站附近,毗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与外交部和中国石油总部隔街相望,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徽商期货北京营业部拥有200平米的办公场地、舒适雅致的办公环境,硬件设施完善、交易平台快捷稳定、风险控制体系完备稳健,依托公司总部和控股股东徽商集团的强大实力,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期货交易服务。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大厦3号楼507室(地铁2号线朝阳门站B出口)
      招商期货北大街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招商期货北京西直门北大街营业部是招商期货全国首家营业部,立足于北京、辐射华北、东北地区,与深圳总部遥相呼应。招商期货北京西直门北大街营业部位于西直门首钢国际大厦,紧邻北京的金融街、北京北站,地理位置优越。营业部面积500平方米,装修豪华,设有VIP客户区域,内部环境舒适优雅。
      北京市东城区东环广场写字楼A-6-6F
      新纪元期货北京东四十条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东四十条营业部设立于2004年10月 ,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期货经营许可证号:31891002。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4层403、407室
      中粮期货北京交易部
营业部简介: 中粮期货交易事业部位于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北京,是服务于国内期货投资业务的专业平台。交易范围涉及国内所有期货品种,服务对象涵盖各种类型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部门分为市场开发、交易指导、客户服务三个团队。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311室
      一德期货北京北三环东路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营业部地处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e座7层。交易场地布局合理,拥有多个VIP贵宾室和100多平米的客户办公式交易区,各类电脑、网络、电话设施齐备,可以为客户提供舒适、 安静的交易环境。
      公司已投巨资在北京、上海两地分别建设完成了两套高标准机房:30多台惠普高性能服务器组成集群系统、6条高速线路直通4家期货交易所、北京/上海相互独立的服务器灾备系统,共同搭建了北京北三环东路营业部通畅、便捷、快速、稳定的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确保了您的交易安全无忧。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E栋7层02/03房间
      中粮期货北京金融部
营业部简介: 中粮期货金融事业部创立于2006年,多年以来持续坚持衍生品研究与投资的紧密结合,专注为金融机构提供衍生品一体化方案与服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相应的投资咨询与产品。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5层
      倍特期货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倍特期货北京营业部地处于北核心区域5A只能写楼环球贸易中心,比邻北三环主于线,处CBD、燕莎、金融街、亚运村诸商圈簇拥之中,交通极其便利。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705、706
      金瑞期货北京金融街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金瑞期货北京金融街营业部是金瑞期货公司在华北地区设置的第一家营业部,成立于2008年6月。新设的北京营业部可以辐射环渤海地区,成为金瑞期货华北区的服务中心。 金融街营业部位于北京的金融中心---金融街,这里云集了三大金融监管机构、三大专业银行总行,以及各类外资银行、投行、证券机构、电信等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金融氛围和高端的客户群体。 营业部拥有国内一流的交易环境和交易设备,能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金瑞期货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套利方面打造出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北京营业部将依托总部的各方面强大的支持,把业务拓展方向确定为“国内最专业的企业套期保值业务服务部门”,竭诚为投资者量身定做个性化的期货投资和套利方案。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楼1号楼D单元1206号
      民生期货北京总部
营业部简介: 民生期货公司秉承“以诚信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依靠强大的股东背景优势,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形成稳健、规范的制度化管理体系。公司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追求可持续发展,力争发展成为“资本充足、运作安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效益良好、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
      民生期货公司秉承“专业、精品、特色、一流服务,客户至上” 的客服、研发理念,组建了专业的研究团队,打造了有特色的民生投资决策系统,以一流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定期发布期货投资分析报告,提供相关的信息资讯服务。
      民生期货公司建设了高标准的交易中心机房,搭建了“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开通了银期转账业务,开通了金仕达、闪电手、一键通、易盛、掌上期货等先进的交易服务系统,竭诚为各类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期货交易、套期保值及风险管理服务。
      民生期货公司秉承“尊重人才、培养人才、提升人才” 的人才任用理念,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和以促进员工发展、人力资本增值为核心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聚集了一批长期从事期货工作,具有丰富的期货交易及管理经验,技术过硬、研发能力强、业务素质高、一流的精英型专业人才。
      民生期货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员工与企业同成长,使人力资本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和创造客户价值,实现客户和公司的共同成长”为目标,热切盼望继续与国内外期货业同仁和社会各界合作,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北京酒类销售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这归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你看看你属于北京哪个区,然后查找一下该区商务部或商贸局去咨询一下吧。

  申请《酒类销售许可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酒类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酒类销售许可证备案登记

  第六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二)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2、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商务主管部门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登记表》自酒类经营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自动失效。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与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注销或吊销情况。

  第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仅可收取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工本费,不得收取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酒类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申请酒类销售许可证

  第十三条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
  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随附单》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经商务部认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单据,代替本办法规定的《随附单》。

  第十五条 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

  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或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单据;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保留3年。
  第十六条 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散装酒盛装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识,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经营者及其联系电话。

  第十七条
  酒类经营者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等物品混放。

  第十八条 酒类经营者销售酒类商品应明码标价,诚实守信。
  第十九条 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第二十条 禁止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
  (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
  (四) 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
  (五)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得限制或阻碍合法酒类商品在本地区的流通。
  第二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时,应出示有效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有证据或接到举报等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查阅账册或抽取样品。抽取样品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有效凭证。

  商务主管部门有义务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酒类经营者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
  第二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酒类流通监测体系,对当地酒类流通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建立酒类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商务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酒类流通管理和酒类商品安全信息系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酒类经营者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商务主管部门可自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可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
  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或认可的酒类鉴定结论应以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鼓励酒类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酒类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视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商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从事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已依法实行酒类流通行政许可管理的地区,应继续执行许可证制度,酒类商品流通按本办法实行溯源制度,酒类流通许可证书视同《登记表》。

  第三十五条 《登记表》和《随附单》由商务部统一制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从事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设立3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酒类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和建立酒类流通溯源制度。

想去北京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有谁知道路线?

你从哪去。。。。。。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
电话:(010)65258800
可以做地铁5号线到灯市口走过去

北京东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在哪里?

坐750到雅宝路,下车从天桥过马路,往西走到下个十字路口就是了,大概六七百米 如果坐地铁,从灯市口C口出,往南走,然后路口左拐就是金宝街,也是要走到下个十字路口,大概一千米 行政大厅是十字路口西南角的那座大楼